广西高普工业设备有限公司

广西高普工业设备有限公司与新疆恒丰糖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人民法院
查封、冻结、扣押财产通知书
(2021)新2901执保1254号
广西高普工业设备有限公司:        
本院根据你(单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已作出(2021)新2901民初3131号民事裁定书,依裁定书并依此保全了被申请人的财产,(具体详见附表)。你(单位)若需要续行原保全措施的,必须在保全期限届满三十日之前向本院提出续行书面申请,否则,因逾期提出申请而导致上述保全措施自动失效的法律后果,由你(单位)承担。        
特此通知。        
2021年8月30日        
(请在申请执行本案生效法律文书时提交本件)        
附表:        
序号
权利人
保全财产
保全实施时间
保全期限
到期 时间
1
新疆恒丰糖业有限公司
广西高普工业设备有限公司尾号:3133账户冻结 0元
2021年8月10日
12月
2022年8月10日
2
新疆恒丰糖业有限公司
新疆阿克苏农村商业银行迎宾路支行尾号:0473账户冻结0元
2021年8月10日
12月
2022年8月10日
3
新疆恒丰糖业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宿红旗坡支行账户尾号0498冻结0元
2021年8月10日
12月
2022年8月10日
4
新疆恒丰糖业有限公司
查封位于阿克苏市解放碑社区乌喀路996公里处南侧新疆恒丰糖业有限公司63栋土地,证号:0010282号。
2021年8月30日
36个月
2024年8月29日
5
新疆恒丰糖业有限公司
新N2W698×××机动车
2021年8月27日
24个月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