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皖0803执229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65年05月04日出生,住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
被执行人:安徽盈创石化检修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住安徽省安庆市***油化一路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8008513399692。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2)皖0803民初2718号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二百五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安徽盈创石化检修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9988.28元及利息、罚息或查封、扣押等值房产、车辆及其它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孙 斌
二〇二三年二月七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