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开发区兴业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铜陵市开发区兴业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皖0705执2770号

申请人***,男,1967年2月13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

被执行人铜陵市开发区兴业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住安徽省铜陵市开发区谢垅工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001511095485。

法定代表人王世宁,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1964年3月6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现住安徽省铜陵市。

本院执行的***与铜陵市开发区兴业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双方达成和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皖0705执277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陈金灿

审判员  华时来

审判员  伍新生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徐 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