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人贵阳黔勃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被保全人贵州大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黔0402执保268号
贵阳黔勃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大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保全人贵阳黔勃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贵州大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根据(2022)黔0402民初2987号民事裁定书,本院依法向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请求协助查封被保全人贵州大元房地产开发区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开发区玉龙路西侧三刀厂城市棚户区(浅水湾)改造项目3号楼1单元10层1号至4号、11层1号至4号、12层1号至4号、13层1号至4号、14层1号至4号、15层1号房屋共计21套,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反馈本次查封均为首封,查封期限为三年,从2022年5月18日起算。本案现以保全完毕进行结案,特此通知。
审判员***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