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工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孙某某与重庆某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4)渝0103民初26436号 原告:孙某某,男,汉族。 委托诉讼代理人:***,四川兴蓉(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重庆某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渝中区。 法定代表人:曾某某,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重庆钜沃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重庆钜沃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孙某某与被告重庆某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7月26日立案,原告孙某某于2024年9月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孙某某自愿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孙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178元,按40%收取计71元,由原告孙某某负担。 审判员***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三日 书记员***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