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鲁0211执8280号
申请执行人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浦口经济开发区光明路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1682507799G。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青岛慧据智慧城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黄岛区滨海大道177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3CBUCB1C。
法定代表人:***,董事兼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慧据智慧城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115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案款全部执行到位,申请人申请结案。至此,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鲁0211民初11037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