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豫0192执964号
申请执行人:郑州瑞盛德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中牟县。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郑州友联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航空港区。
本院在执行郑州瑞盛德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与郑州友联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于2019年6月25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豫0192执96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七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