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生态园林绿化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河南省生态园林绿化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扎鲁特旗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4)内0526执1648号 申请执行人:***,男,1971年02月04日出生,汉族,住羁押于包头监狱,公民身份号码:15230119********。 被执行人:河南省生态园林绿化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57616689023。 法定代表人:*** 关于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河南省生态园林绿化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内05民终1093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河南省生态园林绿化建设有限公司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4年10月10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1589801.95元,被执行人另应负担本案申请执行费人民币18298元。 经本院执行,现已执行到位人民币1589801.95元,已缴纳执行费18298元。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3)内05民终1093号民事调解书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