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等与嘉兴华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5)京0108民初100988号
原告:某某公司。
被告:某某公司。
第三人:某某公司。
原告某某公司与被告某某公司、第三人某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原告某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某某公司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某某公司撤诉。
审判员***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