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恒业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与栾川县恒业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孟津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豫0322执297号
刘自立与栾川县恒业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8287.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