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经纬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经纬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凤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豫0122民初10792号 原告:河南经纬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郑州中牟汽车产业聚集区内纬四路南侧、中兴路东侧(姚家乡七里岗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6987316720。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河南英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江苏凤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住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经济开发区东区文成东路20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0058232416XB。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原告河南经纬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凤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河南经纬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依法查封被告江苏凤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房产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查封金额60万元),并已提供担保。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被告江苏凤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房产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查封金额60万元)。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