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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浙0683执1002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与被执行人浙江宏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卡尔领带服饰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依据:(2020)浙0683民初3990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于2021年4月6日立案执行。现由于被执行人浙江宏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卡尔领带服饰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