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坪县千禧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上诉人四川林君建材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华坪县千禧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民事二审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川03民终1449号 本院于2019年10月15日对上诉人四川林君建材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华坪县千禧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9)川03民终1449号民事判决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将(2019)川03民终1449号民事判决书中第一页第九行“委托诉讼代理人:***,四川顺安律师事务所律师。”予以删除。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