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财产保全结案通知书
(2021)鲁0112执保256号
申请保全人:济南云川成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被申请人:唐山唐冶给料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济南云川成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唐山唐冶给料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鲁0112民初9133号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据上述裁定,本院2021年1月18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中:
冻结了被申请人唐山唐冶给料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应收案款。
以上保全措施详见保全结果通知书
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做出的(2020)鲁0112民初9133号民事裁定书内容已执行完毕。
审判员***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