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0)陕0112执6627号
***、上海应成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上海应成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市劳人仲案字[2019]第1194号裁决书,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案款11461.17元。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已自觉履行全部案款。执行费71元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执行完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陕0112执6627号案件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