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东亚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呼伦贝尔市东亚通信工程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调 解 书
(2015)海民初字第584号
原告徐玲,女,1956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退休,现住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国贸家园B座4单元301号。
被告呼伦贝尔市东亚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滨州明珠小区9号楼1601号。
法定代表人高亚东,职务经理
本院在审理原告徐玲和诉被告呼伦贝尔市东亚通信工程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4年4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依照《中华人名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徐玲撤回起诉
审判员  庆格勒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焦云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