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欣诚广播电视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欣诚广播电视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绩溪润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皖0103执3007号 申请执行人:安徽欣诚广播电视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安徽绩溪润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宣 城市。 法定代表人:***。 关于申请执行人安徽欣诚广播电视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安徽绩溪润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查,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7)皖0103民初1054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情形消失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二月一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