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5)黔0502民初4928号
原告:***,男,1974年8月13日出生,汉族,住址:贵州省毕节市流仓桥办事处德沟村蒋家湾组70号,公民身份号码:5224211974********。
原告:***,男,1978年12月3日出生,汉族,住址:贵州省毕节市流仓桥办事处德沟村蒋家湾组59号,公民身份号码:5224011978********。
原告:***,男,1972年11月28日出生,汉族,住址:贵州省毕节市流仓桥办事处德沟村蒋家湾组69号,公民身份号码:5224211972********。
原告:***,男,1969年9月29日出生,汉族,住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德溪办事处德沟村蒋家湾组15号,公民身份号码:5224211969********。
原告:***,男,1982年6月19日出生,汉族,住址:贵州省毕节市流仓桥办事处德沟村蒋家湾组16号附1号,公民身份号码:5224011982********。
原告:***,男,1978年8月7日出生,汉族,住址:贵州省毕节市流仓桥办事处德沟村蒋家湾组16号,公民身份号码:5224011978********。
原告:***,女,1971年10月29日出生,汉族,住址:贵州省毕节市流仓桥办事处德沟村蒋家湾组14号,公民身份号码:5224211971********。
原告:***,男,1956年9月25日出生,汉族,住址:贵州省毕节市流仓桥办事处德沟村蒋家湾组16号,公民身份号码:5224211956********。
原告:***,男,1987年3月4日出生,汉族,住址:贵州省毕节市流仓桥办事处德沟村蒋家湾组17号附1号,公民身份号码:5224011987********。
原告:***,男,1969年7月8日出生,汉族,住址:贵州省毕节市流仓桥办事处德沟村蒋家湾组58号,公民身份号码:5224211969********。
原告:***,男,1984年7月23日出生,汉族,住址:贵州省毕节市流仓桥办事处德沟村蒋家湾组20号,公民身份号码:5224011984********。
原告:***,女,1973年11月24日出生,汉族,住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德溪办事处德沟村蒋家湾组30号,公民身份号码:5224211973********。
原告:***,男,1971年9月29日出生,汉族,住址:贵州省毕节市流仓桥办事处德沟村蒋家湾组39号,公民身份号码:5224211971********。
原告:***,男,1974年4月4日出生,汉族,住址:贵州省毕节市流仓桥办事处德沟村蒋家湾组14号,公民身份号码:5224211974********。
原告:***,女,1982年12月7日出生,彝族,住址:贵州省毕节市流仓桥办事处德沟村蒋家湾组49号,公民身份号码:5224271982********。
上述十五原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系贵州贵正(毕节)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5205202410765012。
上述十五原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一般授权代理),系贵州贵正(毕节)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5205201810059706。
被告:***,男,1971年9月21日出生,汉族,住址:贵州省毕节市流仓桥办事处德沟村蒋家湾组62号,公民身份号码:5224211971********。
被告:***,男,1975年3月2日出生,汉族,住址:贵州省毕节市流仓桥办事处德沟村蒋家湾组66号,公民身份号码:5224011975********。
被告:***,男,1986年7月9日出生,汉族,住址:贵州省毕节市流仓桥办事处德沟村蒋家湾组33号,公民身份号码:5224011986********。
三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系贵州四立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5205201610396291。
三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一般授权代理),系贵州四立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5205202510873836。
第三人:***,女,1967年3月20日出生,汉族,住址:贵州省毕节市流仓桥办事处贵毕路700号,公民身份号码:5224211967********。
第三人:毕节市七星关区教育局,住所地: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松山路7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224010096559434。
法定代表人:***,系该局局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一般授权代理),系贵州众正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5205201210146893。
委托诉讼代理人:***(一般授权代理),系贵州众正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5205202410833940。
第三人:中国机械工业第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大道20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1775703404。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一般授权代理),系该公司员工,公民身份号码:420102198912142021
原告***、***、***、***、***、***、***、***、***、***、***、***、***、***、***与被告***、***、***及第三人***、毕节市七星关区教育局、中国机械工业第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伙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5年3月7日立案。原告***、***、***、***、***、***、***、***、***、***、***、***、***、***、***于2025年5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1,250.00元(已按简易程序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