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冶建设集团云南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重庆瑜峰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十四冶建设集团云南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4)川0112民初9069号 原告:袁某,男,1988年1月2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龙泉驿区。 被告:重庆某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大渡口区。 法定代表人:***。 被告:某某某建设集团云南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云南省昆明市。 法定代表人:***。 原告袁某与被告重庆某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某某某建设集团云南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9月11日立案。原告袁某于2025年1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原告袁某申请撤回起诉不损害国家、社会的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权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袁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42.5元,由袁某负担。 审判员*** 二〇二五年二月五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