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6)冀0602执1282号
马某、某公司:
关于马某申请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5)冀0602民初303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6年5月20日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将生效文书确认的还款义务履行完毕。
本院认为,(2025)冀0602民初130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现通知如下:
(2026)冀0602执1282号案件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六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