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新宏建设有限公司

因在慈山河路工程检查时,发现该工程施工现场施工临时用电存在配电箱未上锁、无检查记录、配件生锈、施工电线随意拖地泡水,而施工单位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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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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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3-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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