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某某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3)京0101民初2345号 原告:***,男,1988年7月15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昌平区。 被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1号16层。 法定代表人:***。 原告***与被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2月6日立案。原告***于2023年3月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现原告***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审判员*** 二〇二三年三月六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