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南康钢结构建筑有限公司

上海南康钢结构建筑有限公司与某某劳务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0703执771号
上海南康钢结构建筑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上海南康钢结构建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本金243939元及利息、迟延履行利息、案件受理费4918元。立案执行后,本院强制扣划了被执行人银行存款60177元,2021年1月17日被执行人按照本院要求又支付了214677元(含本案执行费3963元)。至此,上海南康钢结构建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的(2019)苏0703民初157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全部执行完毕。本案实体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