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县市政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因对使用的压路机(环保号码为“1-FPP01850”)进行检测,报告显示该压路机烟度测量平均值为5.59m-1,超过了国家规定非禁高区排放标准限值(≤1.61m-1),判定该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超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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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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