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县市政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因对使用的压路机(环保号码为“1-FPP01850”)进行检测,报告显示该压路机烟度测量平均值为5.59m-1,超过了国家规定非禁高区排放标准限值(≤1.61m-1),判定该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超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

  • 相关工程:

    --
  • 项目经理:

    --
  • 时间:

    2021-12-07

相关诚信信息

同类型诚信信息

欧菲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1月诚信信息
欧菲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海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3月诚信信息
海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山东军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2月诚信信息
山东军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