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中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长春市鼎双经贸有限公司、某某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吉0194执176号 长春市鼎双经贸有限公司、***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中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长春市鼎双经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中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给付申请执行人执行款957000元,被执行人交纳执行费8400元。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吉0194民初2255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