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仁怀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黔西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政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黔西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黔0581执49号
仁怀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申请执行人)、黔西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被执行人):
仁怀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与黔西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5253.14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4940.18元,其余部分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黔西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被执行人)已于2022年1月26日将该款履行完毕。至此,仁怀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黔0522民初192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