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渝0107民初26882号
原告:***,女,1962年12月30日生,汉族,住重庆市沙坪坝区。
被告: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市区供电分公司,经营场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902846312Y。
负责人:***。
本院在审理原告***诉被告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市区供电分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1年1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收取80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