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东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与临夏市建筑工程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和政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甘2925执保29号
申请执行人临夏某公司1:
被执行人临夏某公司2、和政县某公司:
关于临夏某公司1与临夏某公司2、和政县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8357392.19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强制执行到位人民币8357392.19元,本院已于2025年8月12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临夏某公司1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5)甘2925民初1917号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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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