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丰通建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榆林市平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
保 全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陕0881执保694号
神木市丰通建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榆林市平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人神木市丰通建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榆林市平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作出的(2023)陕0881民初459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3年3月2日依法解除了对被申请人榆林市平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银行的账户存款的冻结。现通知如下:
本案解除保全完毕,现予以结案。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