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奥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奥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某某等追偿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鲁1402执707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奥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德州市德城区育新小区B区营业楼。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男,1989年12月8日出生,汉族,住烟台市莱山区。 被执行人:***光太阳能光电有限公司,住所地德州市天衢工业园城发路1号。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奥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光太阳能光电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申请撤回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2022)鲁1402民初4892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三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