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鲁0784执恢278号
山东东翰机械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东翰机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2011)安商初字第797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全部法律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8条第4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鲁0784执恢278号案件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鲁0784执恢278号
山东东翰机械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东翰机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2011)安商初字第797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全部法律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8条第4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鲁0784执恢278号案件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