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4)川1702执1200号
***、四川省华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四川省华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4月7日立案执行。执行中,被执行人四川省华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履行案款348712元(因其中335341.67元被我院(2024)川1702民初2294号(84000元);(2024)川1702财保38号(97221元);(2024)川1702财保32号(87000元);(2023)川1702执保410号(67120.67元)四案件保全,故将335341.67元暂提存至我院账户,待该四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相关生效法律文书予以支付),并缴纳诉讼费5528元、执行费5131元,对剩余案款申请执行人***自愿表示放弃。至此,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2024)川1702民初6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