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陇西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甘1122执563号
内蒙古大立新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甘肃晓阳文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内蒙古大立新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甘肃晓阳文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80853.2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593673.00元,其中,货款474289.30元,违约金94857.90元,迟延履行利息4610.80元,案件受理费11706.00元,执行费8209.00元。本院已于2022年4月7日将执行款585464.00转付给内蒙古大立新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费8209.00元缴纳至陇西县人民法院执行费账户。至此,内蒙古大立新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甘1122民初198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