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铁源市政建筑有限公司

某某与某某、青岛某某赢热力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鲁0282民初6036号 原告:***,男,1971年4月18日出生,汉族,住即墨区。 被告:**,男,1984年11月30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定陶县。 被告:青岛***赢热力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即墨区统计街道办事处***子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233412314X4。 法定代表人:**来,经理。 被告北京市铁源市政建筑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平谷区***乡政府院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710295514XM。 法定代表人:***,经理。 原告***与被告**、青岛***赢热力有限公司、北京市铁源市政建筑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于2019年6月24日诉讼来院。原告***于2019年7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3082元,减半收取计1541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韩 雨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五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