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苏05执677号
申请执行人:江苏某建设公司
被执行人:苏州某建设公司
申请执行人江苏某建设公司与被执行人苏州某建设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苏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3)苏仲裁字第1208号裁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为4067663.15元及剩余债务利息。本院于2025年2月19日立案受理。
2025年3月12日,本院依法从被执行人账户扣划4136037.36元,其中43077元为执行费,余款4092960.36元由申请执行人受偿(其中债务利息计算至2025年3月12日止),申请执行人确认本案执行完毕。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