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保达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中国沈阳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辽01执恢153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保达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中国沈阳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保达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国沈阳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双发达成和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辽01执恢15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八日
书记员 李 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