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乾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陕0424执180号
申请执行人:济英微
被执行人:陕西新美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
本院执行的济英微与陕西新美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164275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强制执行到位人民币163538.51元,本院已于2023年2月21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下欠的736.49元。执行费2391元已扣缴。至此,济英微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陕0424民初742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李 星
审判员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任 晨 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