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梦之墨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某某起重设备有限公司与北京梦之墨科技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京0108民初12570号 原告:北京****起重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六街28号院2号楼4层41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69537419E。 法定代表人:***,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永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梦之墨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5号9层9009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97772962B。 法定代表人:***。 原告北京****起重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梦之墨科技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北京****起重设备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北京****起重设备有限公司提出的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北京****起重设备有限公司撤诉。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七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