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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浙0782执6480号
义乌市东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义乌市福田街道东傅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义乌市东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义乌市福田街道东傅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义乌市福田街道东傅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