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广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玉林广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广西茂功建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桂0110执3006号 申请执行人:广西玉林广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住所:玉林市桂园开发区八栋1号2栋(现麒麟里17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9007479541873(2-2)。 被执行人:广西茂功建筑有限公司,住所: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道37号华强会展综合楼6楼620-8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1983198925。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广西玉林广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西茂功建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2)桂0110执3006号执行标的:1、履行款564216.41元及利息;2、案件受理费4665元;3、执行费8089元。本案在执行中,经四查,目前未发现本案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长期履行和解协议。本次执行程序无法继续进行,可予以终结,需要等待继续执行的条件成就后再重新启动。如发现被执行人未按和解协议履行,申请执行人可持本裁定向本院重新申请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2)桂0110执300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黄成果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日 书记员  莫淑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