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汉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成都市汉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三生万寿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执行划拨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6)川1803执1076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成都市汉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成都市武侯区。
法定代表人:徐昌友,职务总经理。
被执行人:四川三生万寿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成都市武侯区。
法定代表人:冯端容,职务董事长。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已生效的(2016)川1803民初936号民事判决书,向被执行人四川三生万寿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划拨被执行人四川三生万寿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210000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郑 飞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六日
书记员 袁敬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