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开发区凯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等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县人民法院 协 助 冻 结 存 款 通 知 书 (2023)鲁1425执保43号之一 ××××银行: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开发区凯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你处的存款470000元,请暂停支付一年(自2023年1月13日起至2024年1月12日止)。逾期或解除冻结后,方可支付。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