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刘延钢在担任茂名市高州潭头一中实验楼工程和茂名市高州嘉豪花园工程项目负责人期间,存在作业期间无正当理由不在施工现场等行为,在一个扣分周期内被扣分值累计已超过30分,被收回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个月,

  • 相关工程:

    --
  • 项目经理:

    刘延钢
  • 时间:

    201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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