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桂0324执859号
全州县裕鑫混凝土有限公司、全州县城乡建设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全州县裕鑫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全州县城乡建设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19)桂0324执859号】中,经强制执行,共扣划了被执行人全州县城乡建设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银行存款472000元,现申请执行人全州县裕鑫混凝土有限公司已领取了执行款465102元,本院收取了该案执行费6898元,该案现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
二〇二〇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