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某某、内蒙古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内0623执150号 ***、内蒙古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内蒙古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24)内0623民1691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为76688.18元。2025年2月26日申请人***收到被执行人内蒙古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案款76688.18元(大写柒万陆仟陆佰捌拾捌元壹角捌分),执行费1050元由被执行人内蒙古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已缴纳至法院财务。案件已经全部执行完毕,再无其他争议,应予结案。 至此,(2025)内0623执150号案件,即(2024)内0623民1691号民事判决书中确定的被执行人内蒙古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应当履行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