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深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深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贵州别样红酒店用品销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浙0106执恢437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深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XXX。
法定代表人:汪早荣。
被执行人:贵州别样红酒店用品销售有限公司,住所地XXX。
法定代表人:邓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深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贵州别样红酒店用品销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执行案号(2021)浙0106执66号),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