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鲁1092执731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德通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威海高区天河街道办事处田村。
被执行人:殷炳忠,住威海经区。
关于上列当事人之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鲁1092民初741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立案执行。本院执行期间,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院的(2020)鲁1092执731号案件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马辉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于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