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桂0722执保246号
***、***、***、广西华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广西华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案执行标的为:冻结、查封、扣押***、***、广西华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限额为81986元的财产。经我院向相关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于2023年5月10日冻结了广西华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行账户中的81986元。本案现已保全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该案按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