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合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陕0524执保890号
上海东方泵业(集团)有限公司、合阳县太平洋建设有限公司:
申请保全人上海东方泵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合阳县太平洋建设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上海东方泵业(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陕西省合阳县人民法院作出了(2024)陕0524民初2477号民事调解书,要求冻结合阳县太平洋建设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网络账户内存款248219元,期限为一年。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25年5月16日对被保全人合阳县太平洋建设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以248219元为限额进行了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5)陕0524执保890号案件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