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移建设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某某与某某、中移建设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云2301民初2573号 原告:**,男,1982年11月15日生,彝族,云南省双柏县人,户籍地:云南省楚雄州双柏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云南***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被告:***,男,1978年1月9日生,汉族,户籍地: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 被告:中移建设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住所地: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青年路448号13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232523688X0。 负责人:解兵。 原告**与被告***、中移建设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19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5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2121元,减半收取1060.50元,由原告**负担(已交)。 审判员  李世芸 审判员  钟 磊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吴静娴